今年81岁的张宝金在元宝村当了42年致富带头人. 王妮娜 摄
黑龙江省尚志市元宝村是著名作家周立波创作小说《暴风骤雨》的原型地,被称为“中国土改文化第一村”。
元宝村村民施永青一说起自己家的大米,笑逐颜开。 王妮娜 摄今年81岁的张宝金在元宝村当了42年致富带头人,他带着村民,“从土地改革”、到“联产承包责任制”,到“改革开放”,再到如今的“乡村振兴”,他们紧跟党的政策,感受到党的关怀,从昔日的“光腚屯”成为了如今全村总资产7.35亿元的“亿元村”。
“精农业”村民富了“开车下地”
“老书记”张宝金每天都到村里办公,他说:“过去十年,我们村从大力发展铅笔工业,到升级发展生态农业,再到大力推动旅游服务业,在党的领导下,我们没有停止改革发展的脚步。”
1980年,元宝村人均收入仅有42元,村集体负债27万元,是一个“吃粮靠返销、生活靠救济、花钱靠贷款”的“三靠屯”。
1980年,张宝金当选为村党支部书记,从1983年开始领着元宝村实行“包产到户”,即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通过科学种田、精细管理,严格落实生产责任制,原先的劣质土地经过改造后长出了好庄稼,1985年,全村人均年收入从42元跃升到500元。
种地也要解放思想,打破陈规,张宝金看着村里原先种的水稻品种虽然增产,但卖不上价,他决心发展“精农业”种植绿色优质稻米“稻花香”。
自2010年起,村里开始试种,逐年增量实验,用8年时间试验成功“稻花香2号”,村里还注册了“村镇香”商标,成立了合作社,如今,优质稻米种植面积达到了6000亩,170多名农民加入合作社。
“每年过完大年,村里就组织开会,商量买种子、买肥的事儿,有村里,有党员领着我们,我们种地很省心,不用我们自己像过去那么操心了。”村民施永青说,他加入合作社已经5年了。
2017年4月,在村党支部的帮助下,村里建起集生产、加工、销售一条龙的精米加工厂,实现规模化、品牌化经营,日产出最高可达100吨大米。同时,精米加工厂可以完成包括生产、包装、销售在内的一条龙优质服务。
今年,施永青家种了60亩地稻花香,今年已经卖了15000斤稻子了,而且他的大米在村里加工厂精包装后,每斤能卖到6元钱。农闲时,施永青还在村里的铅笔厂磨刀赚工资,“以前骑自行车去地里,现在都开车下地。”施永青说,他不出村,一年收入就能赚到20万元。
元宝村的精米加工厂投入生产后,截止到目前已生产100万余斤精米,包装运输销往全国各地,带来了解放思想创新发展的成果,百姓生活更富足,集体经济更壮大。
铅笔厂现代化的生产线。 王妮娜 摄稳工业村办企业富了“村里人”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十年砥砺奋进,山乡巨变在田间地头,在工厂车间。
在金雪莲铅笔厂内,工人们都穿梭往来,有条不紊地工作着,这是元宝村的村办企业。
上个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的东风也吹进了这个小村落。1983年,张宝金抓住发展机遇,带着村民一起从创办小木农具加工厂、卫生筷子厂,到铅笔板厂、制笔厂,从销售国内,到出口俄罗斯,引领农民走以工富农之路,这个小村创造出一个又一个奇迹。
“我在这干6年了,刚来时,车间就有两条比较传统的生产线,之后上了3条现代化的铅笔生产线,我们这的工人每个月都能赚4000多块钱。”金雪莲铅笔厂的车间主任王少慧说,她在这里干了6年。
通过40年的艰苦创业,现在元宝村的企业年加工铅笔23亿支,铅笔板3000万罗,分别占全国生产总量的20%和60%,成为了元宝村现代产业体系的支柱。
兴旅游乡村振兴“在村里”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畅通城乡要素流动。
元宝村的乡村振兴一直在村规划的版图里,元宝村立足“土改文化第一村”的红色资源优势,建设好元宝红色教育馆,修缮好《暴风骤雨》纪念馆,挖掘元宝村党总支“凡事相信党、遇事靠群众、干事讲科学”的成功经验,全方位展示元宝村的发展进程。
“我们在传承赓续红色精神的同时,叫响元宝村红色旅游品牌,努力开发乡村特色旅游产品,开展民俗旅游,吸引更多游客到元宝村参观旅游,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尚志市元宝镇党委副书记、元宝村党总支部书记邱树丽说。
在元宝村未来发展规划中,记者看到,“元宝村党史陈列馆布展工作,2022年11月底完成”;“实施元宝村室外工程建设,包括:室外广场、室外绿化、室外给水、室外污水、室外雨水、雨水回用、供暖设施等工程建设,项目验收阶段2022年11月底前完成……”这样明确而具体,并带有完成日期的村规划,就是党的二十大中“乡村振兴”的具体落实,小村落在变富,也在一点点变美。
元宝村在张宝金老书记的带领下,坚持“凡事相信党、遇事靠群众、干事讲科学”,40多年来不断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经济社会发展始终走在全国前列。
学习完党的二十大报告,张宝金说:“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作为一名基层党员,看到党的二十大规划的发展蓝图,看到年轻人积极努力工作,让我对元宝村未来的发展更有信心。”
“我将与元宝村民一道,按照党的二十大规划的发展蓝图,努力将元宝村建设成为新时代红色美丽村庄。”今年30岁的邱树丽说。(完)
刘鑫成被执行人后,法院可以采取哪些强制执行措施****** 法治课|刘鑫成被执行人后,法院可以采取哪些强制执行措施 1月12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获悉,刘鑫(现名刘暖曦)已被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719365元,由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执行,立案时间为2023年1月11日。 刘鑫被列为被执行人后,法院可以采取哪些执行措施? 根据民诉法规定,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邢鑫向澎湃新闻介绍,在青岛城阳区法院执行立案,公开执行案件信息后,法官可操作法院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对刘鑫名下财产进行全面查控,比如银行存款、证券、股权、不动产、机动车辆、保险理财等,然后根据查控结果分别处理。 邢鑫称,若刘鑫有银行存款,则可划拨到法院账户,以支付江秋莲,执行结案;若刘鑫没有足额银行存款,法官可根据网络查控查找到的其他财产情况及申请人提供的财产线索,制定执行方案。随后,制作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相关单位协助查封、扣押被执行人的不动产、机动车辆、证券、股权、公积金等其他财产,并启动财产处置措施。 若刘鑫成为被执行人后,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赔偿,还可能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俗称“老赖”,受到更多限制。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若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院将向失信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出行不得乘坐飞机高铁,不得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等场所高消费,不得购买不动产,不得旅游度假等。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2022年12月30日,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二审宣判,维持一审判决,刘鑫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精神抚慰金20万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江秋莲代理律师黄乐平曾表示,依据法律规定,刘鑫应当在2023年1月9日(含当日)之前完成赔偿,否则江秋莲可在1月10日起两年内向一审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 2023年1月2日,刘鑫在微博上发布文章并开通打赏,对于法院的判罚,她称若有人愿意帮她,她会感谢并希望有机会报答。此事被认为是刘鑫在众筹赔偿款,引发巨大争议,刘鑫的微博账号随后被永久禁言,微博方面称,第一时间关闭了刘鑫微博账号的打赏功能并限制其提现。 2023年1月10日,最后期限内未收到刘鑫赔付金,江秋莲随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澎湃新闻记者 廖艳)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